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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著一棟房子住一輩子不挪窩的觀念已經越來越過時了,面對生機勃勃的房地產市場,不由你不動心—
或許是換套更大一點、位置更好點的房住住的時候了。1999年5月,《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試行辦法》出臺,公房上市名正言順,再置新家的夢想就在手邊。
按本市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包括按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解困房、安居房、集資合作建房,只要付清房款,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后,除規定不可以上市出售的外,均可以上市出售。這里所說的出售,既包括買賣,也包括交換。
公房上市實行準入制度,審批權在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公房買賣程序十分簡單、清楚:
1、準入審批。賣方辦理審批準入手續提交的文件有四:《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審批表》、《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夫婦雙方的身份證。
2、簽約過戶。市房改辦批準申請后,買賣雙方到市房產管理處簽訂《房屋買賣契約》,辦理過戶手續。
3、買方申領兩證。買方憑交易過戶憑證向市房產監理處申領《房屋所有權證》,憑此證到市國土管理局地政地籍管理處辦理土地權屬變更手續,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房屋買賣必須依法交納稅費:買方交納稅費為房價款2%的契稅和0.5‰的印花稅以及申辦權證費和各種交易服務費;賣方按在交易中獲賣房款與售房過戶登記之日前后各一年內所購新房的價款差額,正值交土地收益金及5%綜合保證金,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負值交2%契稅,另外無論是否購買新房,賣方都需繳納0.5‰印花稅、準入審批服務費和交易服務費。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已購公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1、列入近期改造范圍已出紅或居民戶口凍結的;2、法院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3、擅自改變住房使用性質的;4、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5、與教學區不能分隔及單獨封閉管理的校園內住宅房;6、違反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購買的;7、市政府規定暫不宜上市出售的。違反規定將公房上市出售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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